律师:您好!因为我们村里要造化工厂占用到我们的土地,所以呢占用到土地的人家要给予应有的赔偿,我们家也不例外.1982年,我们村开始分山和分田的,还没分之前我老公就从湖洲把户口迁移到我家了,(我是招亲的).然后就直接到乡里登记没有在村里面登记,所以村里管这本帐本的人说:"上面没有我老公的名字."所有他们说这次赔偿没有我老公的份,然后我到当地派出所去开了户口证明给他们看,可是他们还是不相信,有了证据也没有用,然后他们又说让一个干部和我去,去了证实了我老公的户口确实是82还未曾分山和田之前就迁移来了,然后这个干部把赔偿我所我老公所得的钱给我了,然后村里的人又说是这个干部收了我一千块报酬然后才把这笔钱给我的,把这个干部骂得狗血喷头,现在又开始分田地的钱了,村里的人说把上次分给我老公的钱这次分的时候扣除,律师,您说说,我有了证据也不管用,村里的人真的是很坏,巴不得你家出点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