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ydengxiaohua:你好!
鉴于你一直在学校工作,且与学校签有过劳动合同,应认定你与学校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学校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你每年一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对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五金),学校应无条件缴纳,对这一点你可主张.
寒暑假不上班不是你个人的原因,学校作为用人单位,应对这一期间给付不低于当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以维护员工的正常生活,这也是劳动关系赋予单位的义务.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六十天,你可凭以前的劳动合同及现在的实际情况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写明具体的申诉请求,相信你的请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江苏镇江汇泉律师事务所刘向阳律师 200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