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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2届毕业生刚踏上社会工作,2006年7月5号来到韶关市的中铁五局四公司工作,由于个人原因,想考研,所以想辞职!至今工作两个月,刚开始说好的,车路费都可以报销,但是至今一分钱也没拿到工资也没有发!!!顺便说一下,签了是五年的合同,但是上面写明的是1年的见习期.而且是考研事关重大,所以想早点辞职,我看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好像在实习期间,不用陪钱!!,而且是工资没给的情况下!所以本人去劳动部问了一下相关手续,部长的助手说直接要陪4000元,说什么是国关规定,企业的规定!!我真的很是想不通!

刑事案件
2006-09-08 23:37: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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