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小型公司,共有四个股东。成立于1997年12月。1997年至2001年我们是租赁一家企业进行生产,到2001年底我们买下了该企业生产至今。由于各种原因,从成立之日起到现在从未对经营效益进行内部审计,而且财务管理始终由总经理(股东)一人负责,现金的收支也是他一人掌管。前段时间因另一股东要退出时,清理算账时才发现财务账严重失真,假账、偷税漏税的情况十分严重,因而使得清算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现想转交审计部门审计,我想因会计师事务所未必能清除哪些假的票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