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孩子上学离家较远,需要照顾,我七月份在单位请了假(年休假和倒休),到市内打工(试工),所有的假休完了,想再续一些事假,我按单位的规定向有关部门领导请假,他们都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准我的假,于是我只能旷工.前段时间单位也有人因连续旷工15天被开除.我想连续旷工超过15天让单位开除算了,可时间都过了一个多月了单位不给任何处理意见,还放出风说,交一定的违约金就可以办手续(手续办到失业去),不交钱不办手续,我理解单位目的是关系在单位挂着,三金一险不给缴,也别想自己缴.期间,单位的发放的福利没有我的份,工资单上一分钱也没有,我应得的其他奖金也不给我了,还听说我们的养老保险也不给缴纳的.我想请问,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该怎么办?到目前为止,单位还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革,我在单位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几年,收入小得可怜,到这个时候了单位还要我缴违约金应该吗?另外,改制签全员合同的时候,我们的合同里没有提到违约金的问题,那么,我该怎样做才能保证我能从单位拿到经济补偿金,并且和单位顺利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急,请务必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