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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于2002年12月23日因强奸罪被捕入狱,03年5月我单方面提出离婚,没有成功,04年3月再次提出,经法院审判离婚,婚内所有财产及别人欠我们的外债全部归他所有,我是就带了自己的换洗衣服,净身出户。(别人打的欠条及他的金戒指等,在提出离婚前就在看守所当着他的面转给了他的妹妹保管,但是忘了写收条)。离婚时,他不同意,恼羞成怒地发很话说:出来后绝对不放过我。因为,我是一名教师,此事的发生对我的身心和名誉都受到极大的伤害,此后不久,我就离开了生活了20几年的盐城,到外地发展。半个月前,他提前释放,经常找各种借口“我拿了他的欠条了、他父亲生病要用钱啊”等为名,打骚扰电话到我母亲家,还登门威胁:要的我电话号码,否则就把我家里人怎样怎样?年纪大了的母亲不胜其扰,决定把家里的电话停机。其实,按我对他的了解,他的目的就是自己现在过得不好,也不想让我过得安宁。

其它综合
2006-09-03 19:42: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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