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帮助,现在我把我们的详细情况说一下。我们是河北省**国营团林林场的职工, 我等19人从1998年以来一直受不公正待遇,林场其他部门职工的工资全部都随政策文件逐年进行了调整,工资水平大都超千元。而我们19人的工资却停留在1998年的水平上,每月只有400-500元。我们的问题是:同为林场职工却遭受两样待遇。场内其他职工每月千余元工资,且全年上班.而我们却只能在暑期里上2-4个月的班,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暑期过后的8-9个月里放长假.每月只发120元的生活费。每年的工资不够养家糊口,与场内其他职工相比每年相差7-8千元。以上问题我们从2000年开始每年都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场领导反应,结果总是被敷衍,一拖再拖,最终没有解决问题。 背 景: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县旅游局在林场的保护林区内的沙山上建起了滑沙场,前后建了两条载人索道。与此同时,林场也在滑沙场设立了办事处,下辖停车场,跑马场,小商品市场等几个项目.运营十年后,接待能力明显不足,因此,林场内部职工集资和场里筹资,于1998年筹建了一条双人索道。这样一来**滑沙场和林场形成了竞争的态势,竞争给两个单位带来了很多麻烦.为了扭转这种局面。2000年**滑沙场和竞争对手林场达成协议合作经营.林场将这些项目交给滑沙场统一管理,收入按比例分成。林场从各个部门抽调了50名职工参与滑沙场的工作,工资由滑沙场发放,从那时开始工资就在也没有长过。2001年滑沙场搞优化组合,有20余人无奈办理了待岗。就在这时我们的养老保险也停止了交纳,医疗保险也没给办理。(和滑沙场职工一样了) 以上问题我们反应到市长那儿,.林场已经给解决.从原来的524长到现在的865元。我们现在要求补发以前几年里该长而没有长的工资.应该从哪里下手?能不能直接去法院? 还有些情况:A。我们的工资在没长之前是低于本地最低工资的,也低于本场其他职工工资。B。我们以前只是要求长工资。补发工资我们还没有找林场交涉。60天的仲裁时效没过。我们去了仲裁委,他们说必须独立申请仲裁,原因是每个人要求补发的工资都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