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团队有一手机娱乐项目在寻求投资,于网上发布了求资帖子,我男友是项目负责人.8月初一名自称是厦门的王姓男子打电话和我们联系,说他台湾的舅舅想在内地投资,委托他找项目,所以想了解一下我们的项目.经过数次电话沟通后,他们表示了对项目的意向,要我们去厦门面谈.约在8月16号左右我们去了厦门和他们面谈项目,经过了解和考虑他们答复说愿意投资这个项目,谈妥投资金额是350万,并出示了他们的农行港币存折.签合作协议时我们看到要求是我们也要出资20万,由我们的负责人(即我男友)提供一个农行独立帐户,双方的钱都在一周内转入这个帐户,验资后才牵正式合同.我们对这要求咨询了下,他们说要我们出资一是要我们自己有资金压力,二是要保障他们资金安全,必须我们的钱转入了他们才转入,指定要农行是方便他们的资金转帐.由于我们担心遇到骗子,就答复要商量一下,就回了广州.之后我们去农行咨询,银行答复说现在开户是存折和卡分离的,要异地转帐的话只能开卡,不带存折,凭卡凭密码才能支取.我们觉得这样的话我们自己掌握着卡和密码,还是有保障的,于是就在广州燕岭支行开了张卡,然后去了厦门与他们签下协议.卡号作为指定帐号标注在协议书上,是他们看着我们写帐号的,银行卡并没有过手.接着回来后,我们于28号先转入了4万人民币(因为担心所以只转了4万),并考虑到对方如果是行骗却没有密码的话,可能会利用银行挂失密码的办法骗走钱,所以在转帐之前特地询问过工作人员,得到了挂失需要3天办理的答复后才存进钱,并打算每天去查一次帐户,如果有密码不对或帐户冻结的情况就马上找银行.28号下午1点左右我们存入4万元后联系了厦门王姓男子,并将存款凭证传真给他,结果下午4:50左右我们去银行检查帐目时钱已被取走,分别在厦门分行柜台及厦门的柜员机取走共计39954.3元.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银行显然对存款的转走承担责任,你可以起诉银行要求返回存款.起诉需要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证据材料,包括银行帐号\\卡\\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