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们是**林场的职工.2000年我们被派到**滑沙场去工作.原因是林场在**滑沙场建立了旅游项目.到那儿后我们就归滑沙场统一管理了.(没签任何合同)从那时我们的工资就在也没长过.今年我们经过努力终于把该长的工资找了回来.从原来的524元长到865元.但是林场只答应从2006年8月长.以前几年里的差额不给补. 我们去了仲裁委员会,但他们的态度我们没办法信任,因为我们的场长原来在**局干过,听他们的口气明显会偏向场长那边.我们能不能不通过仲裁,直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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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最高法院新的规定,你们可以凭着以前的工资单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如果你们不懂,可以聘请当地的律师为你们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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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