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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本人是开电脑公司的,就我目前的经营场所与该场所过去的房主发生了纠纷.我是在徐家汇一个电脑市场里开公司.该市场由市场部统一管理.我目前经营场所的原来房主也是从市场部接手的房子.由于我进场时原来房主与市场部签的合同还未到期,并且原来房主有押金在市场部手里.原来房主由于经营不擅,一直亏损.原则上是:原来房主若直接向市场部退房,就属于原房主违约,以至他的押金很难退回.随后我就找到了该房主,该房主声称愿意将该房的使用仅平价转让给我.所谓的平价转让意思是原房主只要求从我这里提前拿到他押给市场部的壹万捌仟元押金.等到他与市场部的合同到期时.他再随我到市场部办理转让手续,并将他押给市场部的押金也一起转到我名下.为此,他还把他的押金凭证及他与市场部办理的手续都交给了我。由于他的合同未到期,还不能到市场部直接办理转让手续.我当时是没有办法直接申请营业执照的.因此他就连同他的一些营业手续一起转给我使用.并且在我们合作时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是由我来支付的.在没合作以前的费用是给我没关系的.就这样一直合作到他合同到期.等我们去市场部办理转让手续时,得知市场部是不允许把他的押金转到我名下的.并且他的押金市场部要到明年才能退回,而且到明年退押金时前提是:他以前的经营在没有产生任何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市场部才肯退回。也就是说,我要给新进场的经营商一样,要重新与市场部签合同,重新交押金.也就是说,这与他先前承诺我的是不相符的。而原房主看到这种情况,他总觉得他的押金已经拿到手,他就不愿意管我那么多了。他就直接把该房间从市场部退掉了。并且来向我索要他的营业执照等手续。我看到这种情况,手续就没有给他,要求他给我清算我交给他的押金。而他总以到明年让我从市场部拿回他的押金为理由拒绝给我清算。我原本想这样也未必不可,但最终考虑了一下后果,觉得明年从市场部拿他那部分押金对我很不利。原因是他以往的经营若存在经营风险或有什么费用未给市场部结算清楚等原因,市场部是不会直接退给我的。也就是说到明年如果他以往存在的原因我是拿不到我应得的押金的。到目前为止,他没有给我结清押金,我也没有给他的营业手续。他最后一次过来找我,威协我说:我拿他的手续不给是犯法的,要去法院告我。他房子退掉后,市场部直接给我联系了。问我:“原来房主把该房退掉了,你愿不愿意接手。”这时候虽然我与原房主发生了纠纷,但我生意还是要继续做下去的。于是,我就给新进场的经营商一样,重新与市场部签了合同,重新交了押金.事情的经过大概就这些,我想请问陈楚裕律师的是:像我给原房主的这种纠纷,我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段来维护我本身的利益哪?另外,由于我本身工作比较繁忙,想委托你们通过法律来解决此事情,请问你们的收费是多少?

证券投资
2006-09-01 16:27: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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