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甲(男),已(女)是夫妻,后因已(独生女)方父母伤亡,问:甲对已方父母的财产有支配权吗?要是没有那甲所做的决定受法律认可的吗?要是甲对该财产有支配权,但因已不同意或不知道,那甲所做的决定有效吗,受法律保护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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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所以,除非这些财产是乙方父母立下遗嘱明确为乙方个人所有,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甲对该财产有支配权,但因已不同意或不知道,那甲所做的决定对于善意第三人仍然有效,乙方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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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