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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从新分配

涉外纠纷
2006-08-31 11:47: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第一、 对离婚协议有异议,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予以处理。孩子抚养费的确定与已完成的财产分割是两个法律关系,你前夫单方面反悔无法律依据,但如果其认为目前超出其能力抚养小孩,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调整抚养费金额。
    第二、 离婚后仍然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各自添置的财产归个人;共同添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分开时依法平均分割。
    第三、 只要能证明房子是离婚后你自己完全出资购买的,即属于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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