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亲友因公出差发生严重车祸,之前我及伤者所在的公司各为他买了一份意外保险(公司为他买的保险是以他个人的名义买的,但保费由公司承担)。治疗初期由于公司未为伤者购买工伤保险,且在事故责任中伤者被判负全责,因此考虑到各方面的原因我们曾私下签定了一份协议,协议上主要说明在扣除所有保险赔付金额(即两份保险的赔付)后的剩余费用,按三七比例分别承担,我方承担三成,公司承担七成。但在协议签定后,公司一直以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由未及时支付所需的治疗费用,至今伤者的治疗已告一段落,而公司仍未按协议付清前期已产生的费用中的七成费用(但已付大部分)。由于协议中未写明何时完成支付,我们现在只能通过仲裁解决。另外,目前已申请工伤鉴定,如无意外,最终将会认定为工伤。

房产纠纷
2006-08-29 09:46: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