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案已于2007年10月终审判决完毕,现房产被认定为婚后财产,小孩有四岁半,被判归男方,现在正在执行阶段,他不愿补偿房屋价款290000给我,我已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小孩仍在我身边.他也申请了强制执行
请问:在现在这个案件的执行阶段,我是否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到我这边,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法院是否会立案.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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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当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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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正在执行阶段,孩子虽然判给他了,不过我一直都没有给他,一直在我身边.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像我这种已生效但还未执行的案子,能否另案起诉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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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关心的问题是:法院在这个阶段会不会给我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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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难.周兴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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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孩子原来判给他抚养,现在判决已经生效。这时候你完全可以起诉变革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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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已经判给他,除非他有不适宜带孩子的情形,否则很难变更。
如果他有财产,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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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