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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4月份向朝阳区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案子是经过终审判决的,关于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公司应补偿我两个月工资及2005年11月份工资及年假工资等共计1万3千元,可是,到了今天也没有任何结果!!

知识产权
2006-08-28 11:07: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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