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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妻骑摩托摔伤,医治2万余元无效死亡。我们于1997年10月1日登记结婚,都属二婚(她有一儿一女,现均成人,我有一女,现10岁),婚后在县城先后购住房两套,门面一间,其中一套住房和门面产权均办为儿子的名字(当时10岁),我们夫妻双方无任何约定,另一套持证人为我,妻为共有人,妻死后,留下以她名字的存单12万余元。家庭成员有我,小女,继子,继女,岳母.

刑事行政
2006-09-09 08: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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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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