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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六个人盗窃三马车板车,现都已经录完口供移交保定看守所,现在是第二天。他们总共做案十多起,我朋友参与三起,而且不是主犯是从犯。三次共分钱六百元。

民事相关
2006-08-27 16:00:3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述案情,他们属于团伙犯罪,而主犯\\从犯的认定应该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证据而定,目前保定构成盗窃罪的数额起刑点为800元,盗窃机动车而且是多次,盗窃罪应该是构成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具体到本案,则需要根据数次盗窃的数额(公安机关的评估报告)\\次数\\等诸多情形综合考虑,这需要了解案情.
    拘留期间,家属是不能探望的;可以聘请律师到公安机关了解基本情况,提出会见申请(会见时间则需由公安机关安排),对其进行咨询解答;一般是不会移交山东监狱的;律师可以尽力找出从轻\\减轻的理由,提出辩护意见,争取法院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