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房子连带部分家具家电租给一公司做员工宿舍使用,2006.8.7合同到期,到期时清点物品,发现该公司员工将木质沙发的几根木头坐断了,于是当天没有交接完,第二天,公司员工请木匠去修了沙发,但是修好后的沙发还是可以看出明显的修理痕迹,于是我要求扣除一部分物品押金来做为损坏赔偿(合同里曾经注明,如物品损坏,可要求赔偿).由于赔偿数额谈不扰拢,对方到现在为止不交钥匙,且不联系我们交接房屋.且前几天在我的房子已经租出去的前提下,他们拿钥匙进入房间并以我不还押金为借口要搬家电,幸好现在的房客没有答应他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