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电脑公司,07年8~9月份把一批电脑陆续送到一家贸易公司,开始一单是18770元,送货后对方老板及下属员工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开具发票给对方,但钱未收,后在对方法人代表要求并担保下,又送一批电脑送到他那,但不是他们公司用,而是租住他房子的三家小公司用,没开发票,但三家小公司的老板都在我的送货单上签了字(三家小公司估计是挂靠在他公司名下),这一单货款一共是29300元,至今他是分文未付,向他讨钱,手机要么停机,要么不接,公司里也不上班,反正现在是找不到他人!但他们公司有人上班,还是在正常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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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想问一下上诉法院,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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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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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的人和公司都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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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