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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退休后与人合办一公司,其朋友介绍其岳父(张某)到他公司打杂,张某已73岁,多次想辞退,碍于情面未辞退,双方无劳动合同。当日上午张某替公司收房租,9点多回来后就说头昏,问其有无意外或其他事故,说没有,有多人在场,遂送往医院,医生检查后无外伤,颅内有血块,疑受撞击所致,但本人仍称没有,当日进行手术,目前康复中,神志清楚,可能留下9-10级伤残。其子现提出18万元的意外伤害赔偿,我父亲的公司一年盈利也不足10万,且据医生说,他们叙述病情时很专业,似乎是有预谋的,受伤也许是在上班前,但我们没有证据。现在我们不知道张某是为什么受伤的,我们也打算给与一定的补偿,但其子的要求过高,且威胁要找媒体,说他父亲的病又重了,这只是这次的赔偿,以后有什么情况还要给钱,说他已咨询过律师,他的要求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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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8 20: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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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