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在丈夫单位福利分房时,我们夫妻用双方的工龄花8万块钱购买了目前的住房(在闹市好地段),房产证上的屋主是我先生。我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生了一个儿子,是弱智,二十多岁生活不能自理。如今,先生被检查出患有癌症,我把临时工作辞了,专心致志在家照顾他。先生是个没有家庭责任心的人,每个月的工资虽然不低,但他会全花光,一辈子没有一分钱的积畜,因为要治病,要补身体,他开始变卖家里的物品,对于这点,我没意见。我想,即便他去世,我也可靠出租房屋或卖掉房屋过日子,这套房子目前可卖到八九十万。但是,他突然把房产证锁了起来,而且常和他弟关在房内嘀嘀咕咕,这让我不免有了担忧。他弟弟目前买断工龄下岗在家,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房子,弟的孩子想结婚,可就是苦于没有房子。因为我们夫妻感情并不好,我担心如下的事情会发生,因此,特向您们咨询:1、 如果先生在世时突然将房屋过户给其弟(赠予其弟),我该怎么办?我有没有自己的权利?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2、 如果先生在世时将房屋卖给其弟,但他只收几万块钱,我该怎么办?我有没有自己的权利?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3、 如果先生留下遗言,将房子赠与其弟,我该怎么办?我有没有什么权利?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我是一个弱女人,已经快五十岁了,没有工作,还有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孩子,以后的生活就全靠这套房子了,可是,如今突然有可能要面对失去这套房子的危险,我不知该如何办?我也没有钱去咨询律师,只能求助于您们了,请您们一定帮我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