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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现就读于武汉**学院的大一学生 ..我暑假在仙桃(老家)打工被**家教中心录用.在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我和同来的同事黄某代收学生一个月的补习费.我负责签收.签收完之后我把钱1180元清理好一并交给黄某,让其管理.不料的是过了三个小时之后黄某突然说钱不见了.当时查过所有在场的人都没发现钱.当时黄某当着上面负责人还有几个同事的面谈妥自己承担所有责任,与我无关. 这事过了一个月之后黄某反悔又要追究我的责任并要求上面的负责人追究我因为是我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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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2 10:47: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