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是合作人给我写的收条( XX=我,##=合作人)今收到XX押金贰万元正(¥20000,00)(如果双方合作未达成,##应如数返还全额给XX。) 签名## 日期2006年2月19日 第二份是我和合作人签定的委托协议(甲方=合作人,乙方=我)甲乙双方本着合作的精神,为了让天兴网吧的经营管理更上一个台阶,甲方委托乙方对天兴网吧进行管理,双方协商如下: 1、甲方全面负责网吧的所有经营和管理活动,以及对外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负责网吧的网络技术管理和耗材管理,确保网吧设备的完整性和可用性,网吧设备的丢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网吧的经营所需要的人员工作管理,确保大家在和谐的氛围内工作,配合甲方对网吧其它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4、乙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不违法违规经营,不受到任何处罚,因乙方接纳未成年人等而受到的处罚由乙方全面承担; 5、乙方确保每个月交到甲方的上网费用达到三万三千元,甲方在收取三万三千元的上网费用后,将超过的部分扣除乙方应该承担的费用后剩余部分的归乙方所有;若当月上网费用超过三万六千元,超出部分甲乙各按50%分成; 6、乙方对电费和耗材的使用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按照去年的标准电费按伍仟元每月、耗材按50元每月核算;超出以上金额的部分在乙方的收取额中扣除;不到以上金额的部分甲方把剩余的给乙方; 7、在有效期内甲方若增加设备量的上网费用归甲方所有; 8、若上网费用未达到三万三千元的月份,应在随后的月份中从乙方应该得到的部分扣除; 9、若连续六个月未达到三万三千元的上网费用,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资格,且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给甲方;有效期满后,甲方归还乙方壹万元整; 10、本协议有效期内,若网吧经营有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有效期自2006年4月6日至2007年12月6日,有效期内双方应努力把网吧经营好,有效期满后该协议结束,网吧的所有经营和财产仍属甲方:甲方:##(合作人) 乙方:XX 2006年4月5日 2006年4月5日 2006年8月21日中午##(合作人)告诉我网吧已转让,并把网吧关闭,把钥匙交给了网吧中一名收银员管理. ##将我贰万元压金化分为壹万元压金,壹万元的合作金。 1、##将她手上的那份合同的有效期善自改为2006年4月6日至2006年12月6日, 2、##的解决方法是:以她善自修改的有效期2006年4月6日至2006年12月6日是八个月,##将壹万元合作金除以8=1200元/月,由于我和##合作至2006年8月21日,合作时间为四个月,所以##只归还我4800元合作金和壹万元压金=14800元。由于7月份营业额未达三万三千元,我欠##6000元,所以还要用14800元减去6000,最后只退还我8800元。 我不同意这个解决方案,本人要求退还20000元,但##也不同意,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