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青年喝醉了挑衅女店主,另一位男青年认识女店主,此时他也正在该店喝酒,见此状就上前干预,挑衅的男青年于是就跑了,可是摔了一跤,于是这位男青年追上前踢了他头部两脚,导致昏迷,挑衅的男青年在医院治疗2个月零几天无效而死亡,经法医鉴定:头部由于受动机,颅内受损,长期昏迷,内脏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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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用脚踢被害人头部几脚,在医院治疗2个月零几天无效而死亡,经法医鉴定:头部由于受动机,颅内受损,长期昏迷,内脏衰竭而死亡。这种情况能判多少年?
要看他那几脚是不是致命伤啊.
2.被害人尸体火化时,是否应该通知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家属?如果未通知,被害人那方负什么责任?
没什么责任.
3.被害人尸体已火化,是否有必要进行第二次法医鉴定?律师所要求是否有必要?
如果对第一次的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直接来咨询吧,咨询是不收费的.我看不到书面材料,很难准确答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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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