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去年我妹在深圳打工认识了一个男朋友,那个男的是我们那隔壁镇的,刚开始我妹不知道那男的结了婚,就可能是同居了吧,我们家在这事发生之后好几个月才知道,那时已经怀孕了,她在外面打工,我们家对她的事之前好不知情,在知道她怀孕,并且知道那个男的结了婚,我家人非常坚决要我妹跟那男的断绝关系,并要把孩子打掉,我妹不管家人怎么说,总要跟那男的在一起,那男的说会跟他老婆离婚,要男的离婚,那时他在家的老婆,生了一个孩子不满一年,离不了.事情一直拖到我妹孩子出生,我妹在深圳那边生孩子又没钱,最后还是回了家,回家后每天还有电话联系,在要孩子出生的时候,打电话给那个男的,生孩子要钱,那个男的就消失了,电话不开机,找他朋友的电话说没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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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妹妹与男朋友的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是一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妹妹只能要求男朋友对出生的小孩承担抚养义务,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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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