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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预备开家公司(还没开),我的一个朋友现在有一家公司,据我所知还开了几个分公司。我那个朋友在听说我想开个公司后,就向我提议挂他的牌,对外称是他的分公司,但不管我,我自己找地儿,自己管自己,,这样就省事了。 这样可行吗? 这样一来,我确实是省事了,但是我担心,如果他的公司要是突然倒闭了,欠债的话,那我是不是还要帮他还款啊?

公司企业
2008-01-07 15:34: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们之间的协议只在你们之间有效,但是对第三人是无效的,第三人可以要求你承担连带责任的。
  • 那请问:如果我和他签协议呢?或者去公证,写好我只是挂牌,并不承担他公司所造成的任何责任,我只管我自己的,这样可以不?
  • 哦,明白了,谢谢! 那还是我自己再看看怎么搞好了。

    我听说呢,现在可以出钱,挂别人的牌,就是租别人的牌用,签一个挂牌使用合同。就好象是和(商标使用合同)一样。好象现在挂别人牌,很正常,很普通一样。
  •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对你有风险.
  • 当然有风险,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对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 分公司风险大,请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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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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