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是个省级国营企业工人,由于90年代以来,企业效益一直不好,于1996年下岗,2002年1月厂里要求下岗职工每月学习4次,声明不去学习的按自动退职处理,以至影响到外出打工.同时还要求我们这些下岗工人办理下岗买断手续.由于微薄的下岗工资难以维持生活(供养女儿读书),所以必须外出打工获得收入,于2002年买断.买断情况如下: 满12年工龄的,每年434元,共计5208元.我1979年参加工作,2002年3月买断,有23年工龄,同样以12年工龄计算,拿了5208元.劳动局拿了两年的失业保险5000多元.下岗期间,下岗工资发200元一月,但有时发了有时没发.买断时还欠发以前上班工资. 现在我厂实行无资产破产,2006年买断的,有19000元的买断基数,每年98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