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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4年3月在乐清的一个私人开的模具加工厂上班~`当时介绍所把我介绍过去工资说好是500一个月,后来我做了一年,2005年在继续在他那里做,说好工资是1000一个月,后来做到快年底的时候他说要模具承包,说好工资还是1000一个月,包过去一副模具做好,就给一千块钱做奖金,当时我包了两付做不就有两钱块,但是到了年底的时候,他就把工资接了,然后给了1000块的奖金,我问他的时候他说他说他当时就说一副有奖金没有说两副,除了我,我们这里还有其他两个工人也是别他这样说的~~但是明明当时我们三个人听到的是包一副有一副的,一个人包两副不就有两千了吗?后来我们这些也不和他计较了,今年我还是在他那里做事,但是还没做到一个月,以前在他这里做的人都差不多走光了,只有我没有走,有天他给我说今年给我一千五一个月,后来我就记下了。做了三个月的时候他说有一副模具给我我包下来做,工资还是有的,问我做好要多少钱,我当时就是要两千,他说:好:两千是有点高,但是我给你,于是我们就这样口头协议的定了下来,我们这里工资不是每个月发的,是自己需要用的时候到老板那里去拿,可是今年八月的时候我说我不做了,他也同意,后来我就说结算工资,他现在给我算1200块一个月,而且包的那个模具2000的奖金她也不给了,他说:他当时没有说给我1500一个月,是我自己乱说的,还有哪个2000的奖金,他的意思是说我要是做到年底才有,做半年没有奖金,可是事实上我是把模具给他做好了,他现在怎么这样呢。

知识产权
2006-08-19 12:15: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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