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男,暗恋上一位同班的初中女生娟长达六年,后来追了三年没有结果,几乎绝了联系,我在网络上化名一位台湾的小学女教师飞儿与她通过QQ与邮件联系,我们的交往很顺利,她把我当做最好的朋友,和我说许多知心话,一点没有察觉是我。几个月后,寒假来了,我想不应该再这样下去,她也已经有男朋友了,我应该永远消失。但是为让我的消失更有意义,我编了一个故事,说自己得了绝症,口嘴也无法言语,在最后的日子里返回到大陆福建莆田,并让那里的朋友特快邮递当地的不记名神州行手机储值卡一张与她发短信联络。后来终于病故。这件事情对她有很大的震动,她还叠了635颗星运星并千纸鹤与几封信寄给我,网上的E-mail更多,她男朋友对我这个“飞儿‘一点不关心,她竟与他分手了。我”临死“前将1000元人民币汇到了她的工商银行卡,她以为飞儿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四个月后,她终于得知了一切的真相,她很痛苦,因为她一切的付出都是一个笑话。

知识产权
2006-08-26 21:29: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