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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好友小娟与小张认识后同居,半年后小张回老家与其妻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已相处两年。期间小张使尽手法,使得小娟对他真情投入,百信无疑。后小张以做生意为由,由小娟出面向其亲戚有息借款8万元(有借条)。今年6月到期分文未还。一个月前小张玩起了“失踪”。小娟到处寻找、并发短信联系还款,小张回信:“…一定会还的…永远爱你…很想你..”来骗她。现小娟已掌握他租住处,可恨的是他仍然和他前妻、子女居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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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5 10:02: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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