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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此打扰表示报歉! 我是一服装公司业务员,去红花岭一工业区一公司讨回给(众恒威电子)公司做的工衣货款,去以后才知道他们公司现在的经营情况十分糕,因与他们公司联系多次无果的情况怕负责人跑掉,而当时确有这样的可能,从中午一直等到晚六点左右,和另一他们的供应商要求见老板,但其一员工阻止,并发生肢体接触,打了我,我出于本能用伞将他头眼角上方打破皮,后因工作原因我未做法医鉴定,而对方鉴定为轻微伤,后调节要我赔偿3000块,我不服,可是如果去他也没这个必要,所以不知如何做/

交通事故
2006-08-20 21:11: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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