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简称甲)我爸爸:(简称乙)甲损害乙种的水杉树,乙上前去阻拦,甲就动手打乙。(在事情发生之前,乙拿着剪刀在田里修瓜藤),所以甲动手的时候乙手上还拿着剪刀,甲把乙压在地上的时候,乙的剪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甲的手给伤到了,后来甲就抱了案,现在甲想尽办法到医院去看手上的伤,医院也认为甲的伤事不严重,甲在受伤期间也出去干活了。但现在甲向乙提出要14000元赔偿费,其中有9000左右是医药费,剩余部分是误工费及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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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赔偿金额上你们能够接受,那也可以私了,如果接受不了,等他们起诉好了,至于医药费\\误工费你们有证据的话也可提出异议.而且如你描述的,甲自己也有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按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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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