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问题要咨询一下懂法律的朋友:我家有兄妹四人两男两女,我上面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由于种种原因,我的大哥在十几年前已经与家里闹的很不愉快,与父母算是断了来往,2002年我的父亲病故,在病重期间我和姐姐都出钱为父亲治病,我二哥和我们姐妹也一直陪在父亲身边陪护,经我们兄妹的劝说,我大哥也来到医院看了父亲几次,但没有花一分钱,事后又与家里断了联糸。我二哥和母亲就一直住在我父亲留下了楼房里,由于以前父亲买的是单位集资楼所以比较便宜,买的时候花了了一万多元,后来实行了产权制,要个人再补些钱,这房才真正属于个人,前年时我二哥又补交了四千元,他补交钱的时候也没有同我们几个商量,在二哥同母亲共同生活了三四年后,二嫂要我妈妈将房屋归到她们名下,母亲没有同意,他们就不给母亲吃饭,连剩饭也都倒进马桶里,还不时的找碴骂我妈,弄的我妈经常以泪洗面,我们姐妹就定期给妈妈送米,送钱,送面,时至今日已有一年多时间了,在这期间他们没让我妈吃过一口饭菜,现在我想知道的是,二嫂说他们对房屋补交了四千块钱,所以房屋有他们一半,其余一半是我妈的,我们兄妹三个没有继承权,我们姐妹也不想和他争房屋,只是希望他们能对老人好些,所以处处让着他们 ,最近他们又逼母亲写遗嘱,我们姐妹很是不愿意,我想问的是,这个房屋我们真的没有继承权吗?他补交了四千块钱,就成了他的房子了吗?应该不会吧,请朋友们帮帮我!!!

婚姻家庭
2007-12-29 10:46: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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