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因合伙纠纷,对方起诉,现已开庭两次,已经会计事务所对合伙帐目进行审计。第一次开庭结束,法官让我们继续找证据。第二次开庭,因为法院原因,时间只有半小时,没有时间举证,对方要求审计。法官说,没交到法院的证据,审计时候可以出示。现在会计事务所已经出审计报告了,而我们并不知道审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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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纠纷一般涉及的事情比较复杂,你们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显然不够充分.要明确审计是哪方提出申请的,审计单位是谁委托的,由哪方提交到法院,法院就此组织质证等.要考虑诉讼的过程才能作出恰当的判断.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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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