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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任职于一家美资公司,签定了员工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有一项,离职后三年不得在同一行业竞争对手公司任职。现2006年8月1日离职,到另一从事相同行业的公司任职。离职未引发旧公司的经济损失,也没带走公司技术机密。但8月9日收到原公司的电话,命令不得在新公司就职。离职后原公司并无支付任何保密费用和竞业费用。请问如果引起纠纷,胜诉有多大?需要赔偿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06-08-12 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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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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