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朋友近期想合伙经营一个店,选址是在苏州一带,前期我们准备各出五万元,利润均分。我想就以下两方面向您提问。1、我希望仅在出资范围内就债务进行清偿,该在合同中如何载明?2、由于我本人不参与直接的经营管理,仅在旁协助,由我朋友出面打理店铺日常工作,我该在合同中如何限制他呢?我最担心他一旦掌握了业务,就自己单干。感谢您百忙中抽空读信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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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们是合伙关系的话,您关于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对于您对朋友的担心,是可以通过合同条款进行一定的约束的,但这并非一两句话能表述清楚,建议您聘请当地律师为您的合同把把关.
李正坤律师咨询电话:1309998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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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