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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我父亲的脚踝关节2005年12月14日在浦东新区的某建设公司工地被地坪机打骨折。之后送到医院,公司无人过问,他在工地治疗和修养,生活起居靠老乡帮助。2006年1月份,经南汇劳动局认定为工伤。我们子女把他接回安徽老家过年和治疗。期间去过上海进行鉴定,伤势未愈,专家不予鉴定,现在一直在老家休养。工伤鉴定十级。当我带着鉴定结果找到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派人带我去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办事处,拿出建筑公司职工集体的保险单,经过交涉,保险公司让建筑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当天,我配合建筑公司就做好了材料。可建筑公司的人说赔偿的具体时间要两个月的时间,现在着急没有用,处理不了的。没有办法,我和父亲有回到了安徽老家。

其它综合
2006-08-08 13:51: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