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因从2002年1月至2006年8月,因房屋质量问题欠缴物业费,最近收到物业公司的催缴信,让我交纳2002年1月至2006年的物业费6千多,因2002年1月至2004年8月物业费至今已经超过2年的诉说时效。经与物业公司协商,让我交纳从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近2年的物业费,2004年9月之前的物业费就不再交纳,我的意见是我交纳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物业费时,让物业公司出具书面声明,2002年1月至2006年8月的物业费今后不再催要。可是物业公司经理说不能出具该证明。物业公司如拒不出具该书面声明,我该怎么办呢?如果我将来把房子卖掉,将来会不会还让再我交纳2002年1月至2006年8月这段时间的物业费?谢谢。

公司企业
2006-08-07 15:38: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2018年社保新政策
经济犯罪 49670
2018年教师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纠纷 7527
租金纠纷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3年
民法典 1711
租金纠纷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3年
租金的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3年
民法典 3257
租金的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3年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5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17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8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72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50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57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