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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是.其实家里所有的家具加电都是妈妈买回来的.这样算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还有,其实买房子的钱大多也是妈妈出的!现在爸爸要和妈妈离婚.意思就是叫妈妈离婚什么都得不到.我妈妈心特别善良.又不会跟爸爸争.所以我希望这件事让法律给她一个好的答复..具我所知.离婚协议是达不成他们的意愿的.爸爸旧社会思想.以为和妈妈离婚之后家里什么都是他的.而妈妈什么都没有.是这样的吗?我现在需要的是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在当事人双方达不成协议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由法律来审判!决定? 以下

民事相关
2006-08-09 11:07: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解除时,应对共同财产作合理划分。属于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仍归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各项收入,例如工资、接受赠与等,都是共同财产。从法律上来讲,不可能全归你父亲一人,应该是夫妻俩一人一半。只要你母亲不同意协议离婚,不在协议书上签字,就可以阻止你父亲侵害她的权益。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例如子女抚养、个人收入等,来决定财产分配,通常会照顾女方。另外,提醒你母亲,保护好家里的存折等,不要让你父亲实现转移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