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前夫因家庭暴力、感情不和于今年4月20日协议离婚。我和儿子(现年23岁)住现在的房子,把现在住房的40%份额给儿子。他搬到另一套房子住,补贴他人民币十万元。7月10日他搬走了他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后我住了进去。当时说好给他的家具等他没要,说是留给我们。7月17日他来拿一些尚未搬走的东西,我要求他将购买这套住房的发票及相关凭证给我,他不肯,说房产证已经是你的名字了你还要发票干什么?我回答既然房子归我和儿子,那么有关房子的发票和相关凭证也应该给我,你要了没有用的,他说你想卖房子今天卖明天就杀了你。然后开始大声辱骂我,我要求他离开他又不肯,只好报警。由于他蛮不讲理和动粗的前科,我不能再让他进屋。我让儿子将他所要的物品送过去被大骂了一顿,扬言不开门就放火。8月4日晚他没通知我再一次前来拿工具,当时儿子不在家又是晚上,我还是不让他进来,告诉他第二天让儿子送去,他就是不肯非要进来,然后就在楼道里破口大骂,语言下流不堪,还拿楼道里的铁器疯狂地砸门,鉴于这种情况我打电话到居委会和报警。现在他就是借取东西为由一次次的上门骚扰我,拒绝儿子送过去。这种情况不知何时才能结束?

行政纠纷
2006-08-07 21:47: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