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表姐经媒人(某人二叔)介绍与某人于2002年结为夫妻,因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婚后感情一直不和,另外,某人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结婚几年,仍无儿女,另外,夫妻二人均无理财之财,以至婚后在外打工几年,两人均无多少积蓄.两人经常吵架,我表姐曾经提出离婚,但某以要杀害其为威胁,,..双方感情破裂,,,2006年春节前,我表姐在外打工未归,春节后,某人与其五叔出外寻找,找到并要其回家,但我表姐拒绝并借机逃走,,,2006年8月,在村委的调解下,恰好我村的村支书为某人的堂三叔,我表姐夫的父亲及其弟弟均不在家,只有我表姐,她妈,奶奶,妹妹及妹夫在家,他们文化水平均不高,另外法律意识也不强,,经过所谓财产清偿,,要我表姐退还某人6500元,财产归某人所有,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我表姐答应了,并写下了欠条,. 8月3日,我表姐去某人家中取衣服时,被某人五叔用木棒打了两下,并构成一定伤害,花了100多元钱,,费用由某人承担,, 另外,他们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我这是第二次咨询您了,请您耐心指点 ,,,,我将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