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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毕业于湖北一高校的一个本科生,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毕业前夕无法交清学费,所以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都被学校扣留了,因为的确没交清学费,只能默认学校的做法了。户口和档案学校说可以免费保存两年,所以我毕业时就暂时放在了学校,以后再来取。所以我毕业后就到北京一私企单位去工作,由于档案还放在学校,故“三险一金”单位都没有交纳。 今天五月底我更换了工作,来到了上海工作,单位要求把我的档案转到单位指定的人事服务机构,以及早交纳保险等福利,但是当我委托我同学拿着单位的调动函去学校转移档案时,学校说由于我的学费还未交清,不能转移档案,学校专门为此开过会,还有相关文件,说是谁转走了欠费学生的档俺,谁负责为该生交清学费。

其它综合
2006-08-05 17:40: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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