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2000年12月结婚,结婚两年后,出现感情不合,常常吵架,直到去年我发现他经常和他们单位一男子来往密切,两人经常在一起,这名男子的老婆也经常跟我说他们之间的事,开始时我还不以为然,后来不曾想,他们居然太不象话了,背着我和那个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在我的询问下,她也承认了此事,我对谈话内容做了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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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情况下双方都有权协议离婚;2,你提出赔偿并不符合婚姻法的条件,因为婚姻法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的意思是稳定\\持续的住在一起,你爱人不符合这个法定条件;3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离婚或财产或子女抚养有争议的都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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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