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所在村给他分了一套房子,爷爷的其他子女条件都还可以都有自己盖的房子,只有我妈条件不是很好,所以就想把房子给我妈妈,但是大家就有了争议,爷爷一生气就把房子卖了。最近爷爷又拿买房子的钱又买了一套房子,给我妈妈提出了两各方案:1.房子是三十万爷爷买下,我妈在给爷爷十五万作为装修的钱,房子户主的名字就该为我妈的名字。2.我们如果不要就是姊妹几个平坦装修的钱。等爷爷奶奶去世以后房子卖了钱平分。当然爷爷是想给妈妈的,可是妈妈害怕如果拿了房子等以后爷爷奶奶病了其他子女都不管了怎么办?我们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在那房子之前就将这些问题明确?应该明确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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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办成你母亲的名字,就是你母亲的权利.所有的子女对父母均有法定的赡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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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办成你妈的,就一切比较主动的,发生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所有的子女均有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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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你母亲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母亲所有,至于老人的赡养,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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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