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您们好!请您们在百忙中再给我出个注意。 案情概述:我于2004年7月与我们单位的陈某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由于我们单位的房屋是集资的,房产证以办好但未发放,没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也未入住,原因是他的新房未好。在2005年6月时我又与陈某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内容是陈某在一星期搬出,我把剩余的钱付清(我以把全部房款付清)。但我一星期后去看房时,陈某失踪。过了数月后得知他将其房抵押给他人。(现在知道他是欠了人家的钱,人家才占了房子。没有办理抵押手续)现在哪个人在住房子。陈某现在以找到,但他说没钱给我,房子他也没办法要回。 我现在的问题是:我在2004年买陈某的房时房产证已经办好,但单位没给个人发,那我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如果我起诉他违约能胜诉的话,他没钱还,我能不能向法院要求他给我房子?或者请您在我给你所说的案情中给我出个好办法解决我的困难。我万分的感谢您!!!!

其它综合
2007-12-22 17:32: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