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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金融保险企业工作,正式员工.2006年4月本人怀孕,早孕反映非常强烈,身体素质也不太好,同时工作环境也不好,有七台电脑,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等,所以我向部门领导提出:要求双休日不加班,但遭到领导拒绝.我又坚持了一段时间,但身体不见好转,我开始请假休息五天,后来再续假时又遭到部门领导拒绝,考虑再三,于是我提出了书面辞职,当时领导书面同意了,但部门领导要求我把手头上的工作做好了才可以办移交手续,所以后来几天我尽量坚持去做事,基本上完成了.但到6月8日发工资时发现我请假期间的工资被扣,还有两个周末的加班误餐补贴被扣.到6月25日我接到了公司给我的辞职回复,其中有一条说我:已到同业其他公司正式上班,要求交纳2万元违约金,在6月30日前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公司按合同约定,提请劳动仲裁.对此,纯属谣言,可以调查.接下来,我去过两次公司,领导不同意,后来称近期比较忙,过一段时间再说,等到我7月17日再去公司时棉被告知:一定交2万元才可以.直到现在公司也不提请仲裁,也不办理.同时我的工资\\各种社会保险金都已经停止给我交了.劳动合同:原来签了一份合同,到2007年9月才到期.我手里有一份,合同上有一条说,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今年因为老总换了,又签了一份空白合同,但此份合同到现在也没有拿到,听说上面写了\"单方面违约,交纳2万元\".

证券投资
2006-08-02 16: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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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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