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和前妻2000年离婚,2005年11月在前妻朋友做工作我回到家中,两个月后,由于我们感情不和,再一次分手。我回家期间我曾经给我前妻5万块钱,但现在她却不交还给我。于是我就去她单位找她要钱,并告诉她的领导前妻的一些不好的事情,分别是因为和她的队长不和要找人“收拾”她队长;贪污食堂的物资;曾经写过密名信和打过密名电话让人来查她的单位。但是我没有任何证据。于是她以侵权的名义起诉了我。

其它综合
2006-08-01 19:45: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