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省体彩中心于2006年1月签定销售彩票协议,有合同和2万元押金收据以及销售彩票的存款存折和返利存折各一份,以上文件均为甲方户名.现要转让给我. 但按体彩中心规定合同不到6个月要扣甲方的钱若干,所以甲方和我不能去办理过户手续,以免甲方有损失,同样,甲方与我若私下签定过户协议是无效的(体彩中心规定). 所以,甲方希望我将2万元押金交于甲方,甲方将合同,押金条,存折等交于我保管和使用. 但是我担心的是:所有文件的户名都是甲方,若发生争执,我方没有任何理据,因押金条可以挂失后再领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