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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我第一次看到你们的网站,我现在很烦恼,我于今年6月5日于邢某就东苑一栋65平米的二手房签了一份买卖协议,没经过中介,价格18.5万,分四次付款,6月5日付了首次房款1.5万元,6月20付6万,然后银行贷10万,6月28日因我家庭原因二次房款无力支付,就和邢某商量终止买卖协议,他也同意了,并就我首次房款1.5万元同意等邢某找到买家后,买家付给邢某首次款后,邢某还我1.5万元房款,现在到8月了,我打电话给邢某他说他现在房字以卖了,但现在不给我1.5万,并说他想给就给,不给我也没办法.我真的不可以要回我1.5万元吗.我们的买卖协议是自己写的,没写订金二字,钱是收条,写的是收到我付首次房款1.5万元.请问根据法律我可以要回我的钱吗.谢谢你们了!

行政纠纷
2006-08-02 09:46: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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