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05年6月6日起租赁了打浦路398弄3号楼一套房子,至07年6月到期。到期后经过房东验收,已将房子交换房东,但是因为当时煤气和自来水的单子还没有到,所以双方协商等到这些单子都到齐后再结算退还我押金6000元。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房东又说他原来的一套刀具不见了,(这套刀具并不在房屋设备清单上,并且我们的确没有看到过这套刀具)房东想让我赔偿这套刀具,我不同意。他就一直推说水费单子没有到,一直到现在已经2个月了,还是不肯退还押金给我

证券投资
2006-07-31 16:24: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